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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席律师
李春雷:刑事部主任律师
执业证号:13301201010576176
所属律所:浙江根旺律师事务所
专长领域:死刑改判 取保候审 撤销案件 判处缓刑 二审改判 减刑假释 保外就医
手机:1373559275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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辩护律师担当着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保护者的角色

  无论是委托辩护还是指定辩护, 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, 辩护律师的职责都是根据事实和法律, 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无罪、罪轻或者减轻、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, 维护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的合法权益。法律如此规定, 既明确了 辩护人的职 责内容, 也明确了辩护人帮助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维护合法权益的途径。 在这一意义上, 辩护律师既是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的法律上的帮助者, 更是他们合法权益的保护者。

  称其为保护者, 是因为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在刑事诉讼中总是一个相对的而且是毫无疑义的弱者, 自我保护的能力非常弱。 法律设置辩护制度,旨在为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提供一种保护机制, 保护其合法权益免受不当司法行为的侵害。 律师一旦取得辩护人的身份, 通过自己的辩护行为积极有效地维护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的合法权益, 就是他的基本职责。 而这样一种职责, 实际上就是一种保护职责, 辩护律师因此也就担当着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保护者的角色。






发布日期:[2015/6/30]  共阅[3081]次  〖打印此页〗 返回列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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