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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席律师
李春雷:刑事部主任律师
执业证号:13301201010576176
所属律所:浙江根旺律师事务所
专长领域:死刑改判 取保候审 撤销案件 判处缓刑 二审改判 减刑假释 保外就医
手机:13735592751
Q Q:763434115
邮箱:763434115@qq.com
网址:www.lichunleilawyer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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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人:李春雷  刑事部主任律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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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哦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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辩护律师人民法院作出公正的判决无疑具有重要的意义

  作为当事人保护者的角色,除了法律规定使然以外,也是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和法院的愿望和要求。辩护律师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,比起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的自我保护能力,律师保护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不受司法侵害的能力要强得多。因此,获得律师的有效帮助,是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的愿望和要求。对于审判案件的法官来说,审判中立性的要求和受公诉机关法律监督的现实,决定了他们不可能积极主动地、更多地关心被告人的利益,因此,他们同样希望由辩护律师来承担起维护被告人合法权益的责任。作为当事人保护者的辩护律师的介入,可以适当增强被追究者在诉讼中的防御力量。这对于人民法院作出公正的判决无疑具有重要的意义。

  作为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的保护者,辩护律师保护的是当事人的合法权益,不保护其不合法的利益。但这种不保护也不意味着律师有义务揭露不利于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的违法犯罪的事实,这在任何国家不会有例外。例如在美国,律师只对他们自己的客户负责,对其它当事人或者利益没有义务。当然,辩护律师也不能为了委托人的利益而撒谎,不能利用明知的伪证来为委托人谋取不正当的利益。任何一个知道她自己的证人或客户做了伪证的律师,都不得依据这一假证为客户谋取利益。


发布日期:[2015/7/1]  共阅[3197]次  〖打印此页〗 返回列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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